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
村级融资建设项目办事指南(试行)
本指南适用于村(居)民委员会利用市、县两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通过成都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小城投公司”)融资建设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签订投资合同、项目变更、尾款申请等手续。
项目申报
一、办理程序
第一步:区县统筹部门将申报材料送市小城投公司汇总;
第二步:市小城投公司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统筹委复核。市统筹委复核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5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签订投资合同
一、办理程序
第一步:村(居)民委员会准备好签订合同所需的相关材料。
第二步:市小城投公司将投资合同文本和专项资金委托划转协议文本送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成都市农村商业银行签订;
二、提交材料
项目变更
一、办理程序
第一步:凡是涉及融资建设项目内容变更调整的由村(居)民委员会重新征求群众意见;
第二步:村(居)民会议形成决议并将决议进行公示;
第三步:村(居)民委员会上报乡镇政府汇总后报送区(市)县统筹部门签署意见;
第四步:村(居)民委员会将项目内容调整的意见送市小城投公司备案;
第五步:根据项目内容调整的意见签订补充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调整项目的村(居)民会议决议及决议公示(交1份)
2、签署了区(市)县统筹部门意见的调整项目审核表(交原件1份)
3、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含主要项目的位置示意图和截面图、平面图及投资估算)(交1份)
尾款申请
一、办理程序
第一步:村(居)民委员会向市小城投公司递交由村议事会审议的竣工决算报告和尾款拨付申请。
第二步:市小城投公司拨付尾款。
二、申报材料
本办事指南由市统筹委和市小城投公司负责解释。